结论:
同居时债务认定与分割,共同生产、生活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承担;一方以个人名义且未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的债务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分割可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主张共同债务一方需举证。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同居期间为双方共同生产、生活而产生的债务,像共同购置生活用品、共同经营等产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债权人若能证明债务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或经营,可要求双方连带清偿。而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且未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的债务,通常认定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在分割债务时,双方可先自行协商承担比例,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决。需要强调的是,主张债务为共同债务的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债务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或经营。如果在同居债务认定与分割方面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