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不管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体现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付出的经济贡献。
(2)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因为购房资金完全来自婚前个人财产,未涉及婚后共同投入。
(3)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同时登记一方需对另一方就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提醒:
在涉及房产归属问题时,要注意保留好购房出资、还贷等相关证据。不同情况对应不同处理方式,建议咨询以获得更精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