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姻存续期间女方所购房屋归属分多种情况,用共同财产购买一般属共同财产;用婚前个人财产全款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女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女方名下属女方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属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为共同财产。所以无财产约定时,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便登记在女方名下,本质上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都有分割权。而女方用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这是其个人财产的转化形式,仍属于个人财产。女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女方名下可视为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可看作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对婚姻期间房屋归属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