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公司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程序时,财产清偿存在明确顺序。第一顺位是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破产费用涵盖处理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以及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等产生的费用;共益债务包含为企业继续营业需支付的劳动报酬等。
(2)第二顺位是保障职工权益,支付职工工资、医疗及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定补偿金。
(3)第三顺位是清偿除职工部分外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
(4)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若同一顺序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则按比例分配。
提醒:对债权人而言,需及时关注破产程序进展并申报债权;企业应严格按法定顺序进行财产清偿,避免法律风险,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