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二债会对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分配方案等达成一致且符合法定要求,同时债务人满足破产清算条件,如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可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若二债会未能就关键事项形成有效决议,或存在阻碍清算的情况,如存在未决诉讼影响资产确定,应积极解决这些问题,待条件成熟后再考虑清算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