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两个孩子年龄与生活支出相近,双方抚养负担相当,通常无需互相支付对方孩子的抚养费,维持各自抚养现状即可。
(二)当双方经济状况差异大,或两个孩子生活、教育费用差距明显,一方抚养负担明显较重时,负担重的一方可先与另一方协商抚养费数额。
(三)若协商不成,负担重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综合子女实际需求、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抚养费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