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销售假货22万被认定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应重视自身案件情节。若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况,要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争取从轻处罚。比如主动投案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构成自首,提供重要线索帮助侦破其他案件属于立功。
(二)若存在累犯等从重情节,要做好可能面临更重刑罚的心理准备,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争取从态度上获得一定从轻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