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不代表不用偿还债务,而是要按法定程序清算。法院会指定管理人,由其接管公司财产,完成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等工作。
管理人要梳理公司的债权债务,接着用公司现存资产按顺序偿债。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依次清偿职工工资等福利待遇、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若公司资产足够覆盖全部债务,就能还清所有债务;要是资产不够,就按比例分配给债权人。破产程序结束后,若还有未清偿的债务,对于已足额出资的股东,无需再承担额外的清偿责任。因为公司以其法人主体资格承担有限责任,承担责任后该债务消灭。但这并不意味着债务不用还,只是以这种法定程序处理了债务问题。所以,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依然要依法依规处理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