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就医,让工厂在事故发生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若工厂不申请,本人、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
(二)申请时准备好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材料。
(三)被认定工伤且伤情稳定影响劳动能力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四)根据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厂缴纳保险的,大部分费用由保险基金支付;未缴纳的,工厂担责。
(五)与工厂赔偿协商不一致,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