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区分犯罪事实的证明与量刑事实的证明问题。无论如何,在公诉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明问题上,证明标准是不能降低的,只能继续维持在现有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这一证明程度上。道理很简单,确立最高证明标准的三个根据并没有因为被告人的认罪认罚而消失:无罪推定原则和实质真实原则继续发挥作用,避免冤假错案仍然将是一项不容回避的诉讼目标。即便法院对被告人可能判处较轻的刑罚,但是在定罪问题上是不容降低证明标准的。况且,根据笔者以前的研究和论证,无论是罪刑法定原则还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都决定了控辩双方不可能围绕着指控的罪名数量和罪名本身进行协商和交易。因此,法院对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认定,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的证明标准。 以上是关于你提的认罪认罚无罪释放吗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