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打离婚官司本人是得出庭的。即便有诉讼代理人,只要本人能表达自己的意思,就应当出庭。要是确实因为特殊情况没办法到庭,也得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为啥要这样呢?这是因为离婚案子和其他案子不一样,它涉及到身份关系。法院要想了解清楚事实,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就得听听当事人在感情状况、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这些事情上的说法和想法。要是当事人不出庭,法院就很难准确判断夫妻感情是不是已经破裂,以及其他一些关键问题。
有个常见的误区是,有人觉得请了律师就能万事大吉,自己不用出庭。其实不是这样的,除非本人不能表达意思这种特殊情况。所以啊,打离婚官司的时候,没有特殊情况,本人最好还是要到法庭上,这样才能让法官更好地了解实际情况,把案子判得更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