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有两个不同地区、不同名字的户口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无论户口是因故意隐瞒、伪造材料办理,还是因历史原因或行政机关失误造成,只要同时存在两个及以上常住人口登记,就违反了该规定。
若故意办理两个户口并用于违法活动,如骗取低保金、逃避债务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若两个户口是通过虚假材料获取,还可能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如果发现自己存在两个户口的情况,应主动向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注销重复户口,保留真实有效的户口信息。注销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重复户口原因。注销后,还应及时更新身份证、银行卡、社保等相关证件信息,避免影响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