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仅要求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行为,不涉及第三人返还利益等问题时,以债务人为被告。
(二)债务人行为为单方行为,像放弃债权,以债务人为被告。
(三)债务人行为为双方行为,如无偿转让财产,原则上以债务人和相对人为共同被告。
(四)债务人行为是有偿行为,涉及受益人或受让人,通常将债务人、受益人或受让人列为共同被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此规定为确定债权人撤销之诉被告提供了基础,根据不同行为性质确定被告,以保障债权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