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要是拖欠工资,劳动者通过仲裁追讨欠薪并主张赔偿金,有两种不同情形。
第一种情况,要是劳动者以单位拖欠工资为理由,解除了劳动合同,这时单位是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具体补偿多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比如工作满一年,单位就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按照一年算,也就是支付一个月工资;要是工作不满六个月,就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另一种情况,如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可单位逾期还是不给。这种情况下,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不过要注意,得先让劳动行政部门来处理这个事,劳动者不能直接去主张这笔赔偿金。
所以,劳动者遇到单位拖欠工资的事儿,得先搞清楚自己属于哪种情况,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