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分割先由夫妻双方协商,按协商结果处理。
(二)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重婚的男方一般少分财产。
(三)无过错的女方可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按实际损失确定,精神损害结合重婚过错程度、行为后果等多因素确定。
(四)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通常是共同财产;一方婚前财产等属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