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候,要是一方没有过错,在这些情况下是有权要求另一方给予损害赔偿的。
首先是重婚,就是已经有了配偶,还和别人结婚,这明显是不合法的行为。其次是与他人同居,也就是有配偶的人和婚外异性长时间、稳定地住在一起。还有实施家庭暴力,像家庭成员之间通过殴打、捆绑等方式,对身体和精神造成侵害,这就是家暴行为。另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也算。虐待其实就是持续、经常发生的家庭暴力;遗弃则是对家庭成员本来有扶养的义务,却拒绝去履行。最后还有“其他重大过错”,这是个兜底的情况,具体得由法院根据每个案子的实际情况来判断。
要是无过错方想拿到损害赔偿,得在离婚诉讼的时候提出请求。要是是协议离婚,当时没明确说自己放弃这个赔偿请求,那在离婚之后一年内,还能另外起诉,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这里要注意时间限制,别过了一年的期限,不然可能就没办法再通过法律途径争取赔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