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仲裁里,开庭结束只是一个阶段,后续的裁决时间是大家很关心的。按照法律规定,仲裁庭从受理仲裁申请开始,要在45天内作出裁决。这就好比一场比赛有了时间限制,仲裁庭得在这个时间里完成工作。
不过,要是案情比较复杂,就像一团乱麻很难理清,这种情况下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是可以延期的。但延期也不是无限期的,最多只能延长15天。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最迟60天就会有仲裁结果。
要是过了这个时间,仲裁庭还没给出裁决,那当事人就有别的办法了,可以就这个劳动争议的事儿直接去法院起诉。
等裁决结果出来后,不同类型的裁决处理方式也不一样。如果是非终局裁决,当事人要是对结果不满意,从收到仲裁裁决书那天开始算,15天内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是终局裁决,劳动者要是不服,同样有15天的时间去法院起诉。而用人单位呢,如果遇到法定的情形,能在收到裁决书30天内,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这个裁决。
给大家的建议是,在整个劳动仲裁过程中,要留意时间节点,一旦发现自己的权益可能受损,比如仲裁逾期没结果,或者对裁决不服,要及时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去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