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这是确定赔偿的基础步骤。
(二)明确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若被评为十级伤残,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数额为7个月本人工资。
(三)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分别从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省级政府规定执行。
(四)考虑地区经济水平、工资标准、个人工资以及医疗花费等差异,最终依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主张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