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持有伪造的空白信用卡数量未达十张,一般不构成犯罪,但也不应继续持有,应及时主动上缴给相关执法部门,避免后续可能因数量增加或其他情况引发法律风险。
(二)若持有数量达到十张以上构成“数量较大”,应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权利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争取从轻处罚。
(三)若涉及“数量巨大”的情况,更要高度重视,主动坦白事实,积极退赃退赔,争取在量刑时获得从宽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规定,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