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里,婚内有一方偷偷把车拿去抵押,离婚时能不能把车拿回来,要看具体情况。
要是这辆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没经过另一方同意就把车抵押出去了,那么这种抵押行为很可能因为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共有权,导致部分无效。要是抵押权人不满足善意取得的条件,也就是他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抵押人没有单独处分车辆的权利,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确认抵押合同无效,把车拿回来。
但如果抵押权人构成善意取得,也就是他在不知道抵押人没有单独处分权的情况下,付了合理的钱,还完成了抵押登记,那抵押权人就合法享有抵押权了,另一方就没办法直接拿回车辆。不过,另一方可以在离婚的时候,要求私自抵押车辆的一方赔偿自己的损失。
要是车辆是抵押方的个人财产,因为他有单独处分权,所以另一方没办法要求拿回车辆。
给大家的建议是,如果发现对方私自抵押车辆,先确认车辆的产权归属。要是共同财产,且抵押权人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确认抵押合同无效来拿回车辆。要是抵押权人构成善意取得,在离婚时就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