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父母给女儿买房的情况很常见,要是父母想把房子收回来,得分不同情况处理。
要是当初买房的时候,父母明确说了这房子是送给女儿个人的,而且已经完成了产权登记,通常就不能随便收回来了。这就好比送出去的礼物,一般是不能再要回来的。不过呢,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女儿做出严重伤害父母或者其他近亲属合法权益的事,或者女儿本来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却不履行,又或者不遵守赠与合同里约定的义务,这种情况下,父母就有权利把房子收回来。但这个权利是有时间限制的,父母得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能撤销赠与的事情发生那天起一年内,去行使这个撤销权,把房子要回来。
要是当初买房的时候,没说清楚这房子是送给女儿的,有可能是父母借女儿的名字买房。这种情况下,父母要是想收回房子,就得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借名买房这件事是真的。像买房时的出资凭证、购房协议这些,都可以当作证据。然后父母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来确认这房子实际上是属于父母的,这样就能把房子收回来了。
建议父母在买房时,不管是赠与还是借名买房,都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