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房子送给妻子,而且已经办好了产权变更登记,那这套房子就成了妻子的个人财产。要是离婚的时候,夫妻俩对这套房子没别的约定,通常就不能拿这套房子来分割或者偿还债务了。从法律行业发展来看,随着人们财产意识的增强,这种产权明确变更后的财产界定会越来越清晰,避免更多的财产纠纷。
2、要是送房子还没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在房子的权利正式转移之前,送房子的人可以反悔不送了。不过呢,如果这个赠与是跟救灾、扶贫这些公益事情有关,或者是有道德义务性质的,又或者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那就不能随便撤销。要是满足撤销条件,离婚时就不用再把房子送出去了。以后法律在规范赠与撤销权方面,可能会更加细化,保障不同类型赠与关系的公平合理。
3、要是这件事牵涉到债权人的利益,比如送房子这个行为让债权人的债权没办法实现,债权人就有权要求撤销这个赠与,这样就能执行这套房子来保障自己的债权了。未来,随着债权债务关系的复杂化,法律对于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会有更完善的规定,来平衡各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