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买卖里,定金和违约金都是保障合同能顺利履行的重要办法。先说说定金,定金给多少,买卖双方可以自己商量着定。不过有个上限,不能超过房屋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要是约定的定金超过了这个比例,超出的部分就不能算定金了。而且实际给的定金数额和当初约定的不一样,不管是给多还是给少,都相当于对定金数额的约定做了变更。
要是付定金的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那这笔定金是要不回来的;要是收定金的一方违约,就得把定金加倍返还给对方。
再看看违约金,法律没有规定违约金具体是多少,得靠买卖双方一起协商。要是约定的违约金比实际造成的损失少,受损的一方可以让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高违约金金额;要是约定的违约金比实际损失高太多,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适当减少。
需要注意的是,定金和违约金只能选一个来用,不能两个都要。作为守约的一方,可以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来维护自己权益。像很多人以为既能拿到双倍定金,又能要到违约金,这其实是常见的认知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