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候,要是一方没有过错,在某些特定情况里是可以找有过错的一方要求赔偿的。这些特定情况有:一方重婚,就是在有婚姻的情况下又和别人结婚;和他人同居,也就是和婚姻之外的人长时间住在一起;实施家庭暴力,像动手打人这种伤害家人身体的行为;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对家里人不管不顾或者进行折磨。还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况也包含在内。
举个例子,如果有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和别人长期同居,那另一方作为没有过错的人,在离婚的时候就可以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两方面,一个是物质损害赔偿,另一个是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是按照实际受到的损失来确定的,比如因为对方过错导致的财产损失。而精神损害赔偿就需要根据对方的过错程度、行为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来判断了。
要特别注意的是,没有过错的一方得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就提出赔偿请求。要是是协议离婚,当时没有明确说放弃这个赔偿的权利,之后也是可以另外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