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赔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一概而论,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具体如下:
- **一般为个人财产**:因交通事故受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这些赔偿是对受害者个人身体伤害或精神损害的补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归受害人个人所有。
- **可能为夫妻共同财产**:若事故赔偿金是因夫妻共同财产利益受损而获得的,比如夫妻共同所有的车辆因交通事故受损获得的维修赔偿款,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该赔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对事故赔偿金的归属有书面约定,明确其为共同财产,那么按照约定,该赔偿金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