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法官的说法在法律上是正确的。一个诉讼中只能围绕一个法律关系来起诉,也就是通常说的“一案一由”。民间借贷和赠与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前者基于借款合意和款项交付,后者基于无偿赠与的意思表示。把两者写在同一份起诉状里,会导致案件审理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相互矛盾,法院无法在一个程序里同时处理。法官要求你撤诉重新起诉,是程序上的正当处理,并不是针对你的案件本身有问题。接下来,建议你根据现有证据来选择一个更有利的案由重新起诉。比如,如果你手上有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能证明对方是借款,那就按民间借贷起诉;如果证据更倾向于对方明确表示赠与且你已接受,那就按赠与纠纷起诉。一旦选定,就不能再在同一案子里主张另一个关系。撤诉后,诉讼费一般会退还一部分,重新起诉时再预交。另外,注意保留好所有原始证据,尤其是能证明法律关系性质的文字记录、转账凭证等。如果对方在第一次开庭时已经做了不利于你的陈述,也要记录下来供律师参考。如果你自己不太确定哪个案由胜算更大,建议咨询律师帮你分析证据后再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