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涉及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达1000人以上这类案件,办案机关应全面调查吸收存款金额、存款人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以准确认定属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或其他严重、特别严重情节。
(二)犯罪嫌疑人方面,若存在此类情况,应积极自首、争取立功,主动将非法所得退还给存款人。这样能体现悔罪态度,在量刑时可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存款人可及时向办案机关提供相关证据,配合调查,以最大程度挽回自身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