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一事不再理原则,避免对已经生效裁判处理过的同一纠纷再次起诉,否则法院会裁定不予受理,已受理的也会裁定驳回起诉。
(二)如果是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要在六个月后再起诉。
(三)若有新的事实和理由,能证明与之前的诉讼并非同一纠纷,可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