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嫌帮人洗钱1万且已被司法机关介入,应第一时间坦白交代所有参与的洗钱活动情况,主动自首争取从轻处罚。
(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提供所知的与案件相关的线索和证据,有立功表现可有助于减轻刑罚。
(三)主动退还洗钱所得的1万以及可能产生的收益,以体现悔罪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行为包括提供资金账户;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跨境转移资产;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