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逃逸者来说,要认识到虽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仍需承担行政和民事责任。应尽快主动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缴纳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避免可能面临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积极与受害人沟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因就医治疗支出的费用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三)若受害人起诉且自己败诉,要及时履行赔偿义务,避免被申请强制执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