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公诉中,有些犯罪人会选择不认罪。但这并不影响法院依据证据来定罪量刑。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能证明犯罪事实,即便犯罪人不承认,法院也会依法处理。这里所说的充分证据,得满足一些条件。比如说,犯罪过程中的定罪量刑相关事实,都得有对应的证据来支撑;这些证据还得经过法定的程序查证属实;并且综合全案所有证据后,能够排除合理的怀疑。
犯罪人不认罪,会给自己带来一些不利影响。像坦白情节,这是可以让犯罪人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但不认罪就意味着失去了这个可能。在司法实际操作里,犯罪人主动认罪悔罪,法院通常会把这作为从轻量刑的一个因素考虑。要是犯罪人不但不认罪,还想干扰司法程序,甚至作虚假陈述,那会被认为毫无悔罪表现,法院在量刑的时候,很可能会从重处罚。
不过,要是证据不足,没办法认定犯罪人有罪,法院也会公正地作出无罪判决。这就告诉犯罪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去对抗司法程序。如果确实犯了罪,主动认罪悔罪,配合司法机关,才是对自己最有利的做法,这样还有机会争取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