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判决的离婚案件里,涉及两个女儿抚养权问题时,会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要是女儿还不满两周岁,通常会让母亲直接抚养。毕竟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度比较高,母亲抚养一般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当女儿已满两周岁,父母要是对抚养权协议不成,法院就会全面考察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比如经济状况,能不能给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生活环境,是不是有利于孩子学习和生活;还有个人品德,是否能给孩子树立好的榜样。要是一方有不良嗜好,像赌博、酗酒,或者有严重疾病,可能就不利于孩子成长,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也就比较低。
而当女儿已满八周岁,这时候孩子已经有一定的认知和表达能力,法院会尊重她的真实意愿,看看她更愿意跟谁一起生活。
在实际的案件中,也可能会出现法院判决父母双方各自抚养一个女儿的情况。这样做主要是为了平衡双方的权益,也能让孩子有相对熟悉的成长环境。
说到底,法院会始终把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放在首位,根据每个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抚养权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