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成为夫妻共同担保人前,要明确保证责任类型,了解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如果选择一般保证,要清楚只有在债务人财产被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清偿时,才需承担责任;若为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直接要求承担保证责任。
(二)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担保时,要充分考虑可能面临的债务风险,对家庭财产状况有清晰认知。
(三)夫妻离婚时,关于担保债务分担的约定虽不能对抗债权人,但要保留好相关约定,以便承担责任后向另一方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