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争议里,有个很重要的时间规定。按照劳动争议相关法规,要是和单位有劳动纠纷,想申请仲裁的话,这个时效是一年,从你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就比如说你,两年前因为单位欠薪离职了。要是这两年里没有出现让仲裁时效中断或者中止的情况,那现在申请仲裁的时效就已经过了。
不过呢,也有一些特殊情况能让时效重新计算或者暂停。要是你在这期间向单位主张过自己的权利,像找单位要欠的工资;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过权利救济,比如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又或者单位同意履行义务了,这些情况会导致时效中断。一旦时效中断,就从中断的时候开始,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还有,如果遇到了不可抗力,像自然灾害,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时效会中止。等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了,仲裁时效期间接着算。
给你个实用的建议,你可以先收集一下能证明存在时效中断、中止情形的证据,然后去尝试申请劳动仲裁。要是仲裁委因为超过时效不受理你的申请,你也别着急,还能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