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撤销之诉属于民事诉讼程序,而不是公诉程序。能提起这个诉讼的主体,得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先说说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这就好比在一场房屋所有权纠纷里,有人站出来说这房子的全部或者一部分是自己的,这人对原诉里当事人争的房子这个事儿,有自己独立的要求,这就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再看看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比如在合同纠纷里的保证人,原诉讼的结果可能会让他承担担保责任,虽然他对合同本身这个事儿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怎么判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他就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要是第三人因为不是自己的原因没能参加原来的诉讼,并且有证据能证明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有部分或者全部内容是错的,还损害了自己的民事权益,那他可以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权益受损那天开始,六个月之内去法院起诉。
在这里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要是你觉得自己可能是第三人撤销之诉里的第三人,平时就得留意相关案件的动态,一旦发现自己权益可能受损,要及时收集证据,在规定的六个月时间内去法院提起诉讼,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且在收集证据的时候,要注意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这样才能更好地打赢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