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官司在劳动仲裁结束后,有些情况下是能再去法院起诉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要是对仲裁裁决不满意,只要不是该法另有规定的情况,在收到仲裁裁决书那天起十五天内,就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用人单位来说,一般在这些情形下有办法处理。要是终局裁决存在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没有管辖权、违反法定程序、裁决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隐瞒了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或者仲裁员在仲裁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等行为,用人单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裁决撤销后,双方就可以就这个劳动争议去法院起诉。
要是仲裁裁决属于非终局裁决,用人单位对裁决不服,同样能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法院起诉。
简单来说,工伤官司劳动仲裁后,劳动者一般都有起诉的权利;用人单位符合特定条件时,也能通过申请撤销裁决等途径进入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