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里,并非所有婚姻期间的债务都得夫妻一起还,非夫妻共同债务得由负债的一方自己负责清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几种情况常被认定为非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像一方瞒着对方借了一大笔钱去投资高风险项目;还有一方没经过对方同意,就资助和自己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戚朋友而产生的债务;另外,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自己筹资去搞经营活动,赚的钱也没用到夫妻共同生活里,由此产生的债务也属于非夫妻共同债务。
要是债权人想让夫妻双方一起偿还非夫妻共同债务,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夫妻双方都同意借的。要是拿不出证据,那这笔债就只能由负债的一方来还。
对于负债的一方,要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去还钱。要是个人财产不够还,债权人可以走合法的途径,比如到法院去起诉,然后申请强制执行负债方的其他合法财产,但不能要求另一方来还钱。
法律建议:夫妻双方在婚姻中要多沟通,避免一方擅自背负大额债务。债权人在出借时,尽量让夫妻双方都签字确认,这样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负债方要积极面对债务,尽快想办法偿还,避免给自己带来更多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