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强制执行费用通常由被执行人承担。在物业费纠纷里,要是业主没按生效法律文书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费用得由被执行人出。这是因为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才启动了强制执行程序,所以费用自然由他们承担。
执行费用的具体数额,按照国务院制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标准来算。一般是根据执行金额或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比如说,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50元到500元;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以此类推。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如果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对执行费用的承担另有约定,那就可以按照约定来执行。所以大家在遇到这类情况时,要多留意相关的协议约定,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