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时效也就是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法院通常不会主动去管。除斥期间是啥呢,就是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时间段。要是权利人在这个时间段里不使用对应的民事权利,等法定时间一到,这个民事权利就没了。撤销权时效属于实体权利的存续期,可不是诉讼时效。
按照民事诉讼“不告不理”的原则,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一般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只有当事人提出相关的主张和请求,法院才会去审理和裁判案件。所以,关于撤销权时效的问题,如果当事人没提出来,法院不会主动去审查,也不会用撤销权时效来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但是,当案件到了审理阶段,要是有一方当事人拿对方撤销权已过除斥期间来抗辩,这时候法院就得审查撤销权有没有超过时效。
简单来说,法院一般不会主动干涉撤销权时效。不过要是当事人提出相关抗辩,法院就会依法审查,然后作出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