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3万已归还会不会被判刑,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给自己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去营利,又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没还,就构成挪用公款罪。一般来说,挪用公款用于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没还,数额得在5万以上才达到立案标准。不过要是用于非法活动,数额3万以上就达到立案标准了。要是在被提起公诉前把挪用的公款还回去,能从轻处罚;要是犯罪情节比较轻,还能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如果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把本单位资金挪给自己用或者借给别人,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没还,或者虽然没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又或者用于非法活动,就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6万以上算“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没还,数额10万以上算“数额较大”。所以一般情况下,挪用3万没进行非法活动而且已经归还,通常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也就是说,挪用3万已归还,要是符合相应犯罪构成条件,可能会被判刑,不过积极归还这个情节在量刑时会被考虑;要是没达到立案标准,通常就不会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