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要是有一方出轨,无过错的那一方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是能够要求精神赔偿的。依据《民法典》,要是因为以下这些情况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就有权索要损害赔偿,这里面既包括物质上的,也有精神方面的。这些情况有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还有其他重大过错。
要是出轨达到了“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程度,无过错方在办理离婚时就可以要求精神赔偿。“重婚”就是已经有配偶的人又和别人结婚;“与他人同居”是有配偶的人和婚外异性,不按照夫妻名义,但长时间稳定地一起生活。但要是只是偶尔有婚外性行为这种普通的出轨情况,一般很难被认定为法定的过错情形,无过错方想要求精神赔偿,法院通常不会支持。
但如果出轨行为让法院认定属于“其他重大过错”,无过错方也能请求赔偿。无过错方要是想主张精神赔偿,得在离婚诉讼的时候提出来。要是在协议离婚的时候明确表示不要这个赔偿了,之后再提,法院一般就不管了。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在婚姻里发现对方有出轨迹象,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像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这样在需要维权的时候,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要是不确定自己的情况是否能索赔,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