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的量刑得根据具体情节来定。按照法律规定,要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把公款挪作个人使用,干非法的事儿,或者挪用的公款数额比较大去搞营利活动,又或者挪用的公款数额大,超过三个月都没还,那就构成挪用公款罪了。
在实际的法律判定中,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去进行非法活动,数额达到三万元以上,就得被追究刑事责任;要是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没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同样要被追究。比如说挪用了20万元公款,如果是拿去干非法的事儿,这就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况,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要是这笔钱是用于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没还,也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量刑也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要是存在挪用救灾、抢险这类特定款物的情况,或者挪用公款后不退还,又或者多次挪用等情节严重的,处罚会更重,要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要是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还不退还,那就要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
不过最终判多少年,得由法院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事实、证据,还有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退赃情况等来判定。给大家提个法律建议,国家工作人员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别伸手去碰公款,一旦触犯法律,就会面临严重的处罚。要是不小心犯了错,也要尽早认罪、积极退赃,争取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