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房产归属判定要分不同情况。
要是一方婚前全款买房,且房子登记在该方名下,这房子就是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他所有。要是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两人一起还贷,不动产又登记在付首付一方名下,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可判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没还完的贷款是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一起还贷款项及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登记一方要给另一方补偿。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这房子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房子可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有其他约定的除外。
婚后夫妻用共同财产买房,不管登记在哪方名下,一般都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平均分割。若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和归属协商不成,法院按这些情形处理:双方都想要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法院准许;一方想要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评估,取得房屋的一方给另一方补偿;双方都不想要房屋所有权,法院根据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对所得价款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