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务时,很多人认为离婚协议要是显失公平就一定无效,其实并非如此。离婚协议是夫妻两人针对解除婚姻、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事儿达成的书面约定,一般办完离婚登记它就生效了。但要是这协议看着明显不公平,它的效力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要是一方在签离婚协议的时候,趁着另一方处于困难境地,或者对方缺乏判断能力,让协议里的权利和义务严重违背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那受伤害的一方就可以去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要求撤销这份协议。不过有时间限制,得在知道或者能知道可以撤销协议的事儿那天起一年内去做这件事。
可要是不存在上面说的能撤销协议的情况,就算协议结果从表面上看不公平,但只要这是双方真实的想法,而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硬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协议就是有效的。打个比方,有人为了快点离婚,在分财产的时候让步很大,之后又说协议不公平要让它无效。要是拿不出证据证明签协议时有能撤销的法定情况,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这种说法。
给大家提个法律建议,签离婚协议前一定要想清楚,确保是自己真实意愿。要是觉得协议可能显失公平,要及时收集对方趁人之危等证据,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去申请撤销,避免自己的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