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里,很多人以为有了离婚协议书就能直接拿到离婚证,其实不是这样。离婚协议书只是夫妻两人就离婚时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这些事儿商量好后写的书面东西,它确实是办离婚登记很重要的材料,但离拿到离婚证还远着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如果夫妻两人都愿意离婚,得先签个书面的离婚协议,然后两人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离婚登记。申请之后就进入了三十天的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三十天内,要是有一方后悔不想离了,就可以带着相关的证件材料,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还得自己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然后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起来。
等冷静期过了,接下来的三十天内,夫妻双方还得一起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领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进行审查,要是符合离婚条件,才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所以说,想办离婚证,光有离婚协议书可不够,还得走完申请、冷静期、再次申请这些法定程序,而且夫妻两人必须都亲自到现场才行。建议打算离婚的夫妻,一定要了解这些法律规定,按程序办事,避免耽误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