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有两种情况,应对方式也不一样。
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兼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非全日制用工双方能订立口头协议,公司不签书面合同不违法。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通常不超四小时,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二十四小时。这时要保留工作记录、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以此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要是全日制用工兼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没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遇到这种情况,可先和公司协商,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其责令公司改正。还能收集劳动关系证据,像工作证、考勤表、工资发放记录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