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房过程中,遇到问题房是件让人头疼的事,而赔偿数额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房子有质量问题,且还在保修期内,卖房的人就得负责把房子修好。要是卖房的人耍赖,拒绝修理或者一直拖着不修,买房的人可以自己找人来修,修房子花的钱以及因为修房子这段时间产生的其他损失,都得由卖房的人来出。
要是房子主体结构质量不过关,没法交付使用,或者房子交付后,经过检查确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买房的人就有权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且让卖房的人赔偿损失。这里的损失一般包括已经付的购房款和相应的利息,赔偿金额通常是按照实际损失来算的。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卖房的人耍心眼,存在欺诈行为。比如故意不告诉你房子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明,或者给你假的预售许可证明;故意瞒着你房子已经抵押出去了;又或者故意不告诉你房子已经卖给别人了,或者这房子是拆迁补偿安置用房。这种情况下,买房的人可以要求卖房的人返还已经付的购房款和利息,赔偿损失,而且还能让卖房的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在买房前,一定要仔细查看相关证件,签合同的时候把各项条款看清楚。要是真买到问题房,要及时收集证据,和卖房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