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租的房子卖了,租客通常拿不到赔偿,但有一定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租客按租赁合同占有房屋的期限内,房子所有权发生变化,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就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简单讲,就算房子卖了,租客和原房东签的租赁合同对新的房东同样有效,租客能按原合同继续住到租赁期结束,新房东不能要求租客提前搬走。
要是因为房屋买卖让租客权益受损,像新房东不履行原租赁合同义务,干扰租客正常使用房屋,租客可以要求新房东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相应损失。
还有,如果原房东卖房子前,没有在合理期限内通知租客,侵犯了租客的优先购买权,租客能要求原房东赔偿。赔偿一般以租客的实际损失为准。
这里有个常见误区,很多人以为房子卖了,租赁合同就自动失效,其实不是,“买卖不破租赁”保障了租客按原合同继续居住的权利。所以租客遇到这种情况不用慌,先了解自己的权益,若权益受损,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