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单位想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做?这里面学问可大了。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后还是不行,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多给一个月工资,就能解除合同。不过,单位操作时要注意这些:
第一,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原工作,得有证据。比如明确的岗位职责、考核标准,以及客观的考核结果,证明员工确实达不到岗位要求。
第二,调岗要合理。不能有侮辱、惩罚性质,新岗位得和员工能力、技能匹配,工资待遇也得合理。
第三,调岗后要再次考核,证明员工在新岗位还是不能胜任。
第四,解除合同要按法定程序。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多给一个月工资,还要按工作年限给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不到一年按一年算,不到半年给半个月工资。
要是单位没按程序来,可能会有劳动纠纷。到时候,员工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让单位给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