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到第60天末能不能办离婚手续,得看具体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30天是离婚冷静期。冷静期里,要是有一方反悔,就可以拿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把离婚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存档。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内,双方要拿规定的证件和材料,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要是第60天还在冷静期结束后30天的期限内,双方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自愿离婚,而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就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要是超过这个期限,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要是还想离婚,就得重新申请离婚登记。